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
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严肃惩处违规行为,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,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:
1.我院董燕为通讯作者、荆州市中心医院潘琴为第一作者、黄佚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“3D Cu(II) Cluster-Based Coordination Polymer: Increasing the Activity of Prothrombin and Preventing Postpartum Hemorrhage”,经查,系存在“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实验研究数据,买卖、代写论文,不当署名”的科研失信行为。
我院对通讯作者董燕作出如下处理:撤稿;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全院通报批评;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,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5年内不得申报;5年内起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人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缓晋3年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晋升;取消3年内院内评优评先资格;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荆州市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:
(1)第一作者潘琴:全院通报批评;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人才称号和职称晋升;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,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3年内不得申报;5年内起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人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暂停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;取消其参加2023年度评优树先,年度考核不合适。
(2)共同第一作者黄轶:全院通报批评;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人才称号和职称晋升;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,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1年内不得申报;1年内起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人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;取消其参加2023年度评优树先,年度考核不合适。
因未能核实到第4作者、第5作者相关信息,故未做处理。
2. 我院姚婷婷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“Two Cu(II)-coordination polymers: structural diversity and anti-ovarian cancer evaluation”,经查,系存在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”的科研失信行为。
我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:
(1)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姚婷婷:撤稿;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全院通报批评;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,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5年内不得申报;5年内起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人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取消3年内院内评优评先资格;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(2)并列第一作者宁锋锋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全院通报批评;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,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3年内不得申报;3年内起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人或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取消3年内院内评优评先资格;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(3)参与作者李天刚、武美丽、王晓霞:科研诚信诫勉谈话,全院通报批评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甘肃省妇幼保健院(甘肃省中心医院)
2023年11月22日